关于政法类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再思考
来源:政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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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8-31
近年来,由于体制政策、市场竞争、社会需求等因素变化的影响,政法高职教育在生源规模、学生就业、改革创新等方面都面临极大的困难和挑战。因此,政法高职教育要在未来激烈的办学竞争中求生存、有作为,必须明确自身定位,找准改革的着力点,走特色发展之路。
一、政法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现状和难题
虽然通过多年改革建设,政法高职教育取得较大成效,但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
(一)院校及专业设置过多。目前,全国有独立设置的政法类高职院校33所,约占全国1288所高职院校的2.6%左右。此外开设法律类高职专业的本专科学校有430余所,在校生20多万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取决于国家法治建设进程,法治的渐进决定了法律人才的需求是相对稳定的,法律职业岗位是有限的,并不因为某一产业结构的调整或某一产业的兴起而立即产生大量的人才需求,而且随着国家法治体系越来越完善,经济社会文明程度越来越高,对法律职业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从考虑法律职业人才高端化趋势和就业岗位的角度,高职法律专业教育的规模应适当控制。
(二)就业难、就业门槛高。近年来教育质量评估机构麦可思研究院连续发布了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该报告将失业量较大、就业率低,且薪资较低的专业列为就业红牌警告专业。而调查表明,高职法律类专业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基本处于低位,尤其北京、上海等一些经济文化发达、人才集聚的现代化城市,就业门槛高,中低层次的法律人才就业压力更大。
(三)教育教学改革难度大。第一个难度是在专业建设方面,政法类高职院校的专业大多是从原有的司法、警察类专业转过来的,依靠行业的计划性、行政性办学是强项,但随着从封闭的体制内办学逐步向开放的市场办学转变,举办面向区域基层法律服务类的专业难度大。第二个难度是在培养模式方面,高职教育强调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通过工学结合、项目驱动、任务导向等方式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岗位职业要求更高,因此从法学学科体系向职业教育体系转变难度大。第三个难度是教学模式方面,如何既要打破原有学科体系,又要适当体现法律教育的高等性,向突出教学做训评一体化,校内模拟仿真、校外顶岗实战等新的教学内容、模式、教学方法转变难度大。第四个难度是在就业后工作对象方面,法律类专业工作对象主要是面对人的管理与服务,是不同类型人群,甚至包括直接面对一些社会上的特殊群体,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要求职业素养、沟通协调交流和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强。毕业的学生符合和适应现实岗位的难度大。第五个难度是在社会认可度、吸引力方面。应该讲一些院校除了少数专业特色突出,社会影响力或吸引力大,其它相对还是弱,近几年部分政法类院校经过合并重组,其特殊性逐渐弱化,办专业容易、办好难。
二、找准改革的着力点,走特色发展之路。
面对难点,深入分析行业需求,准确定位,走内涵发展之路,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已成为谋划政法高职院校科学发展需要全面、系统和深入研究思考的课题。
(一)把握新机遇,推进政法高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这对我们探索构建现代法律职业教育体系既明确了要求,也提出了具体的路线图。以此为指导,我们要加强对法律职业教育体系的研究,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法律职业教育与政法及法律服务行业协调发展的新需求,积极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积极推进政法高职院校与普通法学教育学校相互开放课程和教学资源,推动普通法学教育与职业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大力探索政法高职院校与普通法学教育院校在高层次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上的合作,满足法律职业人才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力争在构建现代法律职业教育体系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
(二)把握新阶段,推进政法高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力军,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高职教育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如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代,群众对于高等教育服务的选择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理智;高等教育的学龄人口,从2008年开始持续下降,高等院校特别是高职院校将出现生源危机;国内外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等。因此,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事业发展实际,努力转变发展方式,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和速度,进一步完善专业、课程结构,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坚决摒弃以规模扩张推进教育发展的思考方式,深入分析行业需求,准确定位,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把握新挑战,推进政法高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当前,生源逐年减少的发展形势对政法高职教育带来的挑战日益严峻,出路就是立足政法及法律服务行业,做好服务政法工作这篇文章。政法及法律服务行业是政法高职院校的依托行业,是政法高职教育安身立命的根基。改革开放以来,政法职业教育就是在服务政法及法律服务工作的过程中兴起、成长、发展起来的。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