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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政法出版行业发展进路探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不管是对政法工作本身,还是整个出版行业的发展,都有着深刻变化,而且势必对政法出版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摆在这个行业面前的机遇千载难逢,但挑战也前所未有。在新时代的起点上,对其现状与未来做一番深入探析,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政法类出版机构发展现状 在我国,政法出版机构主要集中在中央一级的党委政法委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几家机构尽管在规模、特色方面不尽相同,但都打上了“政法”的烙印。服务政法事业的天然属性,既是此类出版机构的根本特征,也是赖以生存的天然资源。依靠这种资源,现阶段政法出版机构呈现出较为稳定的发展态势。 一是行政资源的有效支撑。作为各个机关的直属单位,不论是出版社还是杂志社,其发行都可以得到行政力量的支持。尽管发文征订被禁止,但上级主管部门的影响力是无形的。政法各家都有自己的条口,政法出版机构因此拥有固定的订阅单位。如中央政法委的机关刊物《长安》杂志,依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以下简称综治系统)将发行量常年维持在每期50万份以上。 二是对政法知识资源的垄断。由于公检法司各单位对法律知识的解释、运用拥有绝对权威,出版机构也拥有了对法律知识的天然垄断地位。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每年都要出版大量司法解释,别的出版机构是不具备出版这些内容的资格的。 在繁荣的表面下,政法出版行业也面临着十分艰巨复杂的挑战。 一是体制机制制约。行政力量是把双刃剑,它保证了一定发行量的同时,也限制了竞争力更进一步的可能。这种限制是间接的,主要体现在人事政策和激励机制的局限上,这两点会对行业的长远发展产生影响。 二是发行模式改变。党的十八大以来,出版行业日趋规范,很多政法出版机构改自办发行为邮局发行。长远看,邮局发行规范了发行方式,杜绝了腐败的滋生。但目前,旧有模式被打破,很多机构正在经历发行量下滑的阵痛。 三是人才与观念更新缓慢。政法出版机构对人才失去吸引力,既表现在优秀人才不愿意往这个行业里流动,也表现在行业自己培养的优秀人才正在加速外流。长安杂志社编辑团队平均年龄接近45岁,知识结构固定,观念陈旧,创新意识和动力不足。 二、服务政法事业是政法出版的根本使命 政法出版机构作为政法事业共同体和有机组成部分,其对于政法机关有着重要的阵地作用,显然不应被忽视,更不能将其剥离。 政法出版物应该形成一套评价体系,为各地各部门的经验做法提供权威评价。同样的工作,全国各地都在做,具体做法大同小异,究竟哪家做得更好?哪里的经验更可复制?这是政法出版机构作为官方权威,应该去发掘和评判的。通过对比,遴选出真正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从而为其打响品牌、树立口碑,并对其他部门、地方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政法出版行业的重要价值还在于,其对上级主管部门所制定政策的探索、推动、创新具有助力作用,是重要的政策效果的收集渠道。编辑、记者在工作中,与各地各层级的干警建立起广泛联系,这使得他们比任何人都具有全面、真实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的先天优势。对于主管部门,这是他们收集政策反馈的绝佳渠道。因此,各政法出版机构应该认识到自己之于政法事业的不可替代性,并担当起更大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做实经验评价平台、工作交流平台、政策反馈平台,这将是新时代政法出版行业发展的根本方向。 三、创新是新时代政法出版业取得发展的必然之路 “过去一个企业消亡,是被竞争对手打败。现在一个企业消亡,首先是被这个时代淘汰。”互联网环境下,只有创新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是实施多元经营策略。相比起均衡的市场化出版机构,政法出版的强项就是立足行业本身。喻国明给出了基于开放共享理念的“新木桶理论”,即影响效益的不再是短板,而是长处。政法出版机构可以拿自己对政策和法律知识的权威优势,和其他媒体机构的优势进行匹配,强强联合,打造共享平台。 二是加快进行数字出版改革。依托多年的资料积累,可以建立起庞大、专业的政法知识资源库,在移动互联环境下从单一的出版商向知识服务提供商转型,已经成为政法出版机构实现自我突破和创新的有效路径。 三是尝试集团化战略。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报社进行改革,将报、网、杂志、影视资源打包整合,成立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改革后,最高法的舆论引导力显著增强。政法媒体、出版机构进行集团化运作的意义在于:通过整合资源提升市场生存力和竞争力,实现政法舆论宣传的规模化、整体化,从而放大政法出版机构作为权威媒介的社会功能,更好地为政法事业发展服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不管是对政法工作本身,还是整个出版行业的发展,都有着深刻变化,而且势必对政法出版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摆在这个行业面前的机遇千载难逢,但挑战也前所未有。在新时代的起点上,对其现状与未来做一番深入探析,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政法类出版机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