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法意
中国古代的宪制和礼乐政刑源于道统,道统政治一直是儒家理想的政治形式,这正是儒家之“道”对于政法的意义所在,儒家的道统政治涉及道体、道学、道统、礼乐、法俗等概念,其中道体、道统是解释中国政法文化的切入口。
一、道体:“道”的逻辑证成
中国的儒学可以理解为道学,中国的儒家政治可以理解为道统政治。道统是道学的形式,是道学向政治领域的延伸,而道学本身在哲学上需要有一个“道体”的概念来进行提升。在儒学史上,朱熹是“道统”说的建立者和集大成者,按照余英时的说法,“朱熹的历史世界只能以道统与道学为中心,政治文化最多居于边缘地位”[注]① 朱熹、吕祖谦:《近思录》,7页,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而研究“道统”这一概念,又需要从研究“道体”开始。
作为道学入门教本的《近思录》是朱熹精选周敦颐、张载、二程(程颢、程颐)的语录,其首篇是“道体”篇,其余篇目则本之于《大学》“八目”,即:格、致、诚、正、修(内圣)、齐、治、平(外王)的“内圣外王”之学。这充分说明“道体”被视为“内圣外王学”这一儒家政治哲学的根本,儒家政法之学即是“内圣外王”之学,而儒家政法哲学也是基于“道体”论的道学。因此,解释“道体”是理解中国道统政法文化的开始。
“道体”是什么?儒家讲的“道体”与道家讲的“道”有没有区别?道体之论是本体论,又可以解释成“道”的承载之体,涉及的概念比较抽象,如:太极、性、命、中、和、理、气、心,“中”是这些概念中最为突出者。
“中”被儒家看作是天下之“大本”。道体之说本源于《中庸》。《中庸》之论在于一个“中”字,“中”被儒家看作是“本”。“中也者,天下大本也”,朱熹注云:“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体也。”[注]④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14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故《中庸》既是儒学之“道体”,也是儒学之“心法”。朱注:“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因此这个“中”是“大本”,是天道之“中”,是人道之“中”,居中者才可致于“和”,“和”是什么?“和也者,言感而遂通者也”[注]朱熹、吕祖谦:《近思录》,20页,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既然“中”为“心法”,人道之本则当在“心”,而不在物,是以“内圣”先于“外王”。
关于“本”,《近思录》中说“中”是天下之“大本”,这是从“天道”的层面来讲的“本”,就是作为“天命之性”的“中”。而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从“人道”的层面来说的“本”,就是源于“天地人”之一客观存在的“礼”。董仲舒《春秋繁露·立元神》云:“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礼,不可一无也。无孝悌则亡其所以生,无衣食则亡其所以养,无礼乐则亡其所以成也。三者皆亡,则民如麋鹿,各从其欲,家自为俗。”[注]董仲舒:《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六·立元神第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92。
由此可见,“道体”就是“道”的本体。作为天道,它体现为“中”;作为人道,它体现为“礼”。“礼”的合理性论证是由“本”(天、地、人)而生“道”(天生、地养、人成),这里的“道”是基于“本”的自然法则,因此儒家言“道”不是抽象的逻辑演绎,而是把“本”(天、地、人)当作是“道”(天生、地养、人成)最基本的客观场景,“天地人,万物之本也”。“道”发生于这个天然的客观世界中,由此推之,天地人这个客观的“本”不变,那么“道”也就不变。
“礼”是道的产物,孝悌、衣食、礼乐三者是本于“天地人”而自然产生的“道”,由于孝悌、衣食、礼乐三者“合以成礼”,因此“礼”就是“天经地义”的。由于“道”源于自然之本,“礼”又源于自然之道,因此“礼”就是基于自然法则而成,如此礼就具有自然合理性,礼也就有了无论在何种社会形态下都具有的“天经地义”的、无可辩驳的“常道”性质,这种性质正是由“本”的自然存在的客观性和“道”是基于“本”的自然法则使然。由“本”而生“道”的客观性,因此由“道”而成“礼”,支撑起了儒家礼法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常道性,这也正是儒家礼法具备高度“文化自信”的理由。
如此,儒家的“道体”有天道和人道,天道之本在于“中”;人道之本在于“礼”。“中”体现了“天命之性”,是“天下之理所由出”;“礼”体现了“万物之本”,是由天、地、人“合以成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