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法史论文_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司法”与“
文章摘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话语体系中,狭义“司法”是指审判,广义“司法”包括公检法司的诉讼办案活动;政法职能不仅仅是诉讼办案,而且还包括党对政法单位的领导职能以及政法单位的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除了司法职能,政法单位还承担司法以外的政治领导、行政管理、对外服务等职能。区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政法”与“司法”,有利于深刻理解政治和司法的关系、有利于合理界定司法的功能、有利于把握司法改革与政法改革的关系。
文章关键词:
文章摘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话语体系中,狭义“司法”是指审判,广义“司法”包括公检法司的诉讼办案活动;政法职能不仅仅是诉讼办案,而且还包括党对政法单位的领导职能以及政法单位的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除了司法职能,政法单位还承担司法以外的政治领导、行政管理、对外服务等职能。区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政法”与“司法”,有利于深刻理解政治和司法的关系、有利于合理界定司法的功能、有利于把握司法改革与政法改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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