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项政法领域改革任务大多数已完成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记者从26日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上了解到,目前,《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的100项任务中,84项已完成或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16项长远性改革任务正在深入研究推进,一批重大举措落地见效,成为政法领域改革新亮点。
会议指出,通过深化改革,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更加有力。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进一步健全,20多个中央政法单位、省区市制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或办法;完善了党委政法委综合协调政法工作机制,建立了平安中国建设工作协调机制;18个省区市实现乡镇政法委员配备全覆盖。
会议显示,通过深化改革,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更加优化,党委政法委机构改革全面深化,全国四级检察院和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司法行政机构、职能、人员进一步融合。执法司法权运行更加规范,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模式加快建立,全国法院98%以上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四级检察长办理案件数量、列席审委会次数分别上升57.2%、56.4%;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成执法办案中心1127个,27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实现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行政立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制度深入推进,收容教育制度成为历史。诉讼制度改革更加深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稳步上升,77%的县级行政区域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诉源治理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在20个城市展开,公益诉讼办案范围积极稳妥拓展。
会议指出,通过深化改革,政法公共服务更加惠民,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全面推开,检察机关对外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一网通办”,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目标提前实现,推广12项移民出入境便利措施、实施“一证通考”等16项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两快两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