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论坛
    主页 > 综合新闻 >

【教师节特刊】活跃在政法战线的“园丁们”

在这个属于教师的节日里

这些特殊的“教师”也必须拥有“姓名”

他们没有桃李满天下的成就

也没有在今天收获鲜花和贺卡

但他们值得我们送上掌声

01

普法天平?绽放“巾帼之花

王月姣,1986年出生,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在业务上善于钻研,工作能力突出,被推荐为市妇联“巾帼法律宣讲团”成员。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她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的会前讲法活动,并经常参与市县两级妇联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她还坚持“送法下乡”,通过搜集整理法律内容,精心制作与妇女儿童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课件,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暴法》《劳动法》以及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婚姻家庭、反家暴方面和就业方面常见的法律知识,使依法维权意识深入人心,增强妇女的法律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扩大了对妇女普法教育宣传面,努力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把法治的“保护伞”。

02

真情挚爱 照亮“未检”道路

姜力力,1976年出生,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为了把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基层,她来到福兴乡中心校、北山乡中心校两个最贫困、最偏远的学校任法治指导员,两个学校的学生加起来不到20人,这些学生大多来自困难家庭或留守家庭,课堂上当她看到一个孩子斜坐在座位上,一只脚搭在旁边的椅子上,很是疑惑。问及老师,了解到孩子和姥姥生活在一起,由于疏忽,孩子的整只脚被热水烫伤,但孩子仍然坚持让姥姥背她来上学……姜力力被孩子们渴求的眼神和求知欲望深深感动,并没有因为条件差、学生少而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她以百倍的耐心和毅力面对着这些留守的孩子们,结合“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热点和司法办案中的真实案例,就如何防范性侵害进行了普法宣传和法律释疑,引导学生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相聚的时间是短暂的,姜力力告诉孩子们:“现在的国家政策这么好,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还有各种补助,以后无论人生遭遇到什么境遇,一定要坚持读书。”每当回想起课堂上那一幕,她的心情仍是溢于言表。

0 3

凝心聚力?筑牢“交安”防线

王立恩,1978年出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镇一中队中队长,兼任绥滨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在学校上学期间,每个月都要走进校园三四次,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课堂上,他采用互动、播放宣传片、制作动画短片的形式,生动的向低年级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对学生讲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乘坐车辆系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安全知识,让学生以点带面,带动邻居和身边亲友遵章守法,做文明公民。同时,他还为第三小学免费提供交通安全设施,每天都组织民警在学生上下学期间疏导学校门口交通,为孩子们出行安全提供安全保障。他说:“我是一名警察也是一名党员,在兼职法制副校长期间一定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责。通过实际行动带动学校师生知法、守法、懂法,做一名文明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