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承办山东社科论坛研讨会
10月19日,由山东省社科联主办,山东政法学院承办的山东社科论坛——民法典与民法理论体系话语体系研讨会在山东政法学院(线上)召开。省社科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一级巡视员周忠高,山东政法学院院长吕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许海波主持开幕式。来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青岛大学等专家学者80余人参与研讨。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聚焦《民法典》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展开广泛交流研讨,为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山东智慧。
周忠高致辞,指出山东社科论坛是我省高层次、常规性、社会化的大型公共交流平台和标志性的学术品牌。省委高度重视民法典实施工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从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和法治山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方面提出十二条意见措施,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山东省社科联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宣讲和贯彻实施工作,本次论坛以“《民法典》与民法理论体系话语体系研讨会”为主题,旨在认真落实中宣部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法典的理论研究工作。他要求广大法学研究工作者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自觉担负起在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过程中的使命担当,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吕涛在致辞中表示,山东政法学院作为我省唯一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体的省属本科高校,在办学治校上坚持和深化法学特色,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迅速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开展丰富多彩的宣讲工作,宣讲团成员在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举行民法典宣讲活动70余场。我校教师应山东卫视、山东经济广播、济南电视台等媒体邀请,围绕《民法典》中的有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学习强国”转载了部分内容。与济南市司法局、历下局司法局合作在我校鼎山广场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他指出,《民法典》颁布后,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是法律人特别是民法学者的重大而紧迫的学术责任和社会责任。
中国民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明瑞,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经靖分别作“《民法典》的体系创新和时代特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构建中国特色民法学话语体系”主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