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担当尽责 凝心聚力助谱华章 政法机关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见习记者 杨佳艺
“去年儿子税后收入11万元,家里没什么困难了,这些年真的要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你们的帮扶,让我们一家人渡过了难关,过上了如今的好日子。”昔日的贫困户赖某一扫往日愁容,乐呵呵地对上门了解村民春耕备耕情况的驻村工作队一行人说。
6年前,因妻子生病致残、儿子读大学经济负担沉重,赖某在巨大压力下患上抑郁症,一家人几乎陷入绝境。江西省赣州市委政法委驻村工作队得知情况后,立即为赖某一家组织捐款解决燃眉之急,又定期安排心理专家为他疏导治疗,并帮助他家落实低保、残疾、产业扶贫等一系列政策,赖某的脸上逐渐有了笑容。
脱贫攻坚,法治保障。在这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中,政法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惩涉贫领域各类犯罪,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打好法治扶贫“组合拳”,为困难群众送上了法治关爱与温暖,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贡献了法治力量。
严惩涉贫领域犯罪
利用职务之便,将惠农专户资金80余万元以各种名义转至自己账户名下,还将1.5万余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款挪用购买彩票……甘肃省岷县清水乡财政所原所长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退还全部赃款。
曾经,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一度易发多发,成为脱贫攻坚路上的一块“绊脚石”。
严惩涉贫领域犯罪,看好国有财产,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政法机关责无旁贷。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集中排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和线索工作,加强对相关犯罪案件线索的备案审查和组织指挥,并与国务院扶贫办建立了扶贫监督举报平台衔接机制,实行办案月通报制度,形成持续震慑。
各地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
安徽省检察机关针对扶贫资金项目“最后一公里”发案集中的特点,重点查办县、乡(镇)相关部门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河北省检察机关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涉及领域环节多且行业性、系统性特点较为突出的特点,坚持“抓系统、系统抓”。
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力度依法惩处涉扶贫领域各类犯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甘肃省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挤占、挪用、截留、冒领扶贫资金等涉及资金分配的犯罪,切实保障各项惠农资金安全,营造扶贫领域不敢腐的态势。
扶贫资金数量大、涉及部门和环节多,易存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对此,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建章立制,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
甘肃、宁夏、贵州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主动与扶贫部门协作,推动建立扶贫资金项目“三公开”“三报备”制度,促进扶贫资金使用阳光化、规范化。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扶贫办建立涉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收录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扶贫工作人员的基础档案数据,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和使用有人可找、有责可追。
各级法院把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将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构建涉贫执行案件“绿色通道”,为脱贫攻坚案件设立专门的立案窗口,提供立案材料审查、流转、诉讼费交纳“一条龙服务”,确保涉贫执行案件快立、快执。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村里的山是我的,地是我的,河里的石头都是我的!”在湖北省广水市土门村,连光辉、连光清等7人家族涉恶团伙横行乡里10多年,长期操纵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给忙碌在脱贫致富路上的村民们造成极大伤害。
2019年年底,该案二审终审,连光辉、连光清等7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近年来,政法机关严厉打击涉农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市场、侵吞集体资产等犯罪,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乡村善治,为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各级检察机关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查,从源头杜绝“村霸”、宗族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