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行业部门、政法机关加
行业乱象是滋生黑恶势力的重要土壤,其中存在的问题不解决,黑恶势力“打而又生”的怪圈就会再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各地行业部门、政法机关聚焦行业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大行业整治力度,堵塞监管漏洞,推进制度创新,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了“中国之治”的基础。
行业清源 涤荡污泥浊水
将食品“黑作坊”、预付费、传销“黑窝点”等领域作为线索摸排的重要战场,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内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打击一批“菜霸”“肉霸”……三年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7.8万条,向各级扫黑办及公安机关移交线索1.9万条,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142万件。
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行业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纳入整体工作内容,持续发力、精准施策,重拳出击清源肃流。
针对工程建设行业、房地产市场等领域的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期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对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摸底。2020年6月,住建部还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行业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文化和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一批对娱乐行业经营者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强行抽成的黑恶势力被依法铲除。各地还集中力量,针对旅游市场加强执法检查,从严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常态化“体检式”暗访评估机制。
涉黑犯罪的背后,往往有“洗钱”等活动暗流涌动,彻底切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离不开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专项斗争中,人民银行共向侦查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近360起,协助侦查机关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调查1000余起,协助侦查机关破获涉黑涉恶案件310余起。
法治支撑 让整治行稳致远
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一大亮点。
有犯罪分子成立各种公司高利放贷,利用所谓“催收队”,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或者跟踪滋扰等手段讨债;一些黑恶势力勾结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非法组建“地下执法队”,通过所谓“执法”收取“保护费”……这些乱象都是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根据司法办案数据以及重点案例,梳理出的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开展了涉黑涉恶犯罪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检察机关开展“套路贷”等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纠正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错误民事裁判,从黑恶犯罪分子手中追回经济损失29.5亿元。同时,检察机关还聚焦黑恶犯罪背后虚假诉讼、司法人员失职违法问题,依法办理一批民事监督案件,提出抗诉1174件、再审检察建议2578件。
行业乱象延伸到哪里,整治的战场就开拓到哪里。公安部于2019年11月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全力铲除违法犯罪利益链条。2020年3月,按照全国扫黑办部署要求,公安部又进一步细化方案,边打击边整治,坚决维护健康网络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依法办案、不枉不纵,行业整治方能行稳致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最高法牵头起草了有关“恶势力”“套路贷”“非法放贷”等的多份规范性文件,为法治化推进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各级法院还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暴露的社会治理短板和行业监管漏洞提出高质量司法建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级法院共发送相关司法建议条,收到被建议单位回函条,反馈率达到95.39%。
综合治理 形成长效常治
综合运用政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才能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需要统筹各方资源。广东省教育厅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协同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设“高峰勤务”、建“护学岗”,到严打“黑校车”、严查“黑餐饮”,守护校园一方净土;北京市教工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势力侵害校园的问题线索,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和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