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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温度】赡养问题引纠纷 法官送款暖人心

虽然有5个子女,但今年近八旬的吴老太太不但没能享受晚年该有的天伦之乐,就连基本的养老都成了问题。近日,老人起诉后,枣阳法院依法判决5个子女共同承担起赡养义务。

吴老太太与丈夫共生育了5个子女,现均结婚生子。老太太在丈夫去世后一人在老家居住,现因年迈身体多病,需要人照顾。为赡养问题,子女相互推诿,为此,老人想到养老院生活。后向子女索要赡养费未果,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将孩子们告上法院,请求其支付赡养费。

由于本案涉及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被告人数众多,在当地产生了不良影响。承办法官张家政接手该案后,立即电话联系5个被告,并深入家中了解情况。
审理中,承办法官以教育感化、释法明理为主,针对矛盾点开展劝诫,向被告言明“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作儿女的应该尽到的义务和责任”,希望被告放弃前嫌,放弃怨恨,在母亲有生之年,共同出钱出力,让老人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
尽管承办法官多次从法、理、情各方面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但因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导致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为此,枣阳法院遂依法判决五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吴老太太赡养费300元,直至其去世为止。
判决生效后,在家务农和在外打工的子女先后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服判同意履行义务。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年事过高,行动不便,又急需这笔生活费,于是积极联系当地村干部帮忙代收,将赡养费转交老人手中。

据了解,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枣阳法院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重要抓手和切入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小编提醒

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敬老爱老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还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子女应对父母多一份关怀和理解,自觉履行赡养义务,毕竟家人和睦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愿天下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编辑:程雪君

责任编辑:余婵

校对:曾丹

合作运营:湖北汉联创运营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