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仍顶风违纪、以身试法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官网9月30日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叶国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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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叶国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违规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购买团购房;违反群众纪律,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叶国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在政法机关工作,却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底线,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没有党性修养,只讲江湖义气,热衷吃喝,甘于被“围猎”,有求必应,送礼必收,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敛财,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仍顶风违纪,以身试法,不知收敛。叶国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国兵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叶国兵出生于1961年2月,在公安系统任职超过了40年,2000年39岁时任职上饶市公安局局长,其后历任:九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西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等职。
2017年9月,叶国兵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2019年8月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今年1月任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后被查。
“政事儿”注意到,上述“双开”通报内容显示,叶国兵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公开报道中,他还曾担任江西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组长。
2019年3月4日,时任江西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叶国兵到上高县开展督导工作。
叶国兵要求,上高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和全局性、社会性和人民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持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突出重点,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工作,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2019年3月5日,时任江西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叶国兵到宜丰县检查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叶国兵要求,要增强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和全局性、社会性和人民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扫黑除恶斗争中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2019年3月7日,时任江西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叶国兵,到万载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