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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谷城法院:房屋租赁引纠纷

为深化法治宣传,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9月23日,谷城法院民二庭把法庭搬进谷城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3年10月8日,原告谷城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湖北襄阳某锻造有限公司双方就场地租赁作出合同约定,被告租用原告场地建厂兴办实业,按期支付租金。因被告支付2014年租金后,再未支付剩余租金,原告多次催收拖欠租金,被告依旧未履行,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鲁忠民考虑到该案件诸多证据原件在社区存档,且需现场勘验租赁土地面积等情况,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将开庭地点设在谷城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庭审过程中,法官详细询问案件事实,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并现场勘验了租赁的土地面积。

庭审后,鲁忠民针对租赁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相关注意事项对相关企业、村干部和在场旁听群众作出了法律解释和特别提醒,希望避免类似的案件再次发生。该案将择期宣判。

巡回审理,谷城法院不仅用行动诠释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内涵,也在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便民利民举措,切实增强巡回审判的针对性,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以更加温情的方式实现定纷止争。

来源:谷城县人民法院

出品:谷城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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