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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政法机关追赃挽损守护群众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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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冻结涉案财产

在办案中,沈阳市公安机关规范运用资金查控手段,全面查清犯罪团伙的资金流向,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追缴赃款赃物,坚决防止犯罪分子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对于犯罪团伙非法出售的各类物品,集中收缴,依法处理,彻底摧毁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强化案件研判串并,梳理银行账户流水,捋清资金往来流向。

在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中,沈阳市公安机关发现,此类违法犯罪通常呈现时间跨度大、案件链条长的特征。嫌疑人通过营造“正常经营”的假象,不断吸引新客户,并从新客户交纳的钱中拿出一部分用以支付老客户的“利息”,而老客户在尝到甜头后,往往会出于好意介绍亲朋好友加入,整个过程往往持续1年至2年。当受害人发现被骗后,诈骗团伙早已潜逃,赃款已被嫌疑人转移或挥霍一空,追缴难度较大。

在实践中,沈阳市两级法院还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准确甄别、审查、认定涉案财产,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财产返还等工作,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东北新闻网】

引导主动退赃退赔

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追赃挽损是重中之重。自今年4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辽宁沈阳政法机关紧盯追赃挽损“最后一公里”,将追赃挽损作为检验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在审理曹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法院及时发现财产线索,与公安配合,成功查封被告人曹某某一处房产。

在具体工作中,沈阳市公安局组织治安、维稳、网安、技侦等警种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人员多、金额大、存在引发涉稳问题风险隐患的案件,提前评估风险,准确把握时机,依法稳妥处置。对近年来涉养老诈骗线索、警情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对已破案件开展“回头看”,力争从中发现新的追赃挽损线索,不断扩大打击战果。

全面查清资金流向

在审理养老诈骗案件中,沈阳市两级法院以追赃挽损为重点,最大限度维护老年群众利益,对已审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摸排,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清退等工作。

沈阳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称:“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查找财产。追赃挽损是检验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方面,要把追赃挽损贯穿案件处置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尤其是公安、检察、法院应加强沟通协调、协同配合。”

减少群众经济损失

“针对涉养老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大、资金流向复杂、追回金额极少、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隐患,沈阳市公安局组织全体办案民警,将追赃挽损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及时查清涉案资金去向,依法‘查扣冻'涉案资产,防止被隐匿转移,做好受害人资金退赔各项工作。”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法院的沟通指导下,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曹某某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对被告人曹某某及其丈夫、儿子、女儿名下的房产、车辆进行查询。经过查询,发现被告人曹某某在沈阳市某区某街有一套住宅楼,并进行了查封。

在此案审查初期,张某存有抵触情绪,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向张某耐心讲解法律适用,让其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和性质,真心认罪悔罪,通过让受害人减少损失来减轻罪责,早日回归社会,并告知张某如果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赃退赔,将对其启动认罪认罚程序,进行从宽处罚。最终,张某消除了顾虑,在被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赃18万元。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

法院与受害人沟通交流过程中,受害人曾向法院表示被告人曹某某有房子和车等财产。法院认为被告人可能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责成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曹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法院要求公安机关不仅要查询被告人曹某某本人名下财产,也要查询被告人近亲属名下的财产。

“不法分子往往不会通过现金形式来吸收、保管集资款,这些资金通常会存入银行账户。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会立即协调开户银行,调查涉案银行账户及关联账户的资金交易往来,查清资金流向轨迹,及时冻结相关资金。”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同时全面收集证明资产权属的相关证据,确保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资产权属明确,为后续的资产处置、返还等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