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赵红梅认为住宅不可以实行“房地 来源:政法论坛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2-10 近期,房地产界一些人士提出,为降低房价刺激住宅有效需求增长,对住宅应实行“房地分价”,即住宅中的房价由发展商向购房者一次性收取,地价由政府向发展商、购房者分阶段(如按年)收取。这一说法在业内引起